离婚协议生效后,一般情况下不能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重新分割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76条和第1087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原则上不得以新的事实与理由要求重新分割财产,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重新分割财产的具体条件
欺诈或胁迫: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受到另一方的欺诈或胁迫,导致协议内容显失公平,受损害方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协议,从而重新分割财产。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在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应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财产的具体情况、分配方式等,并注明双方签字和日期。如果协议涉及到复杂的财产问题或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