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车贷由车主还吗
在进行离婚诉讼时,通常由取得车辆所有权的那一方负有车贷偿还责任。
在处理离婚事宜时,需对汽车所有权及其贷款进行联合分割,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最终判断。此时,取得汽车所有权的一方将承担还款义务。
倘若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车辆,除非有特别的约定,通常被归类为夫妻共同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若是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车辆,即便是在婚后才取得车辆所有权的情况下,也应被视为一方婚前财产的婚后转变,此车辆仍然被视作出资方的个人财产。
关于机动车所有权问题,法院往往会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假如能达成共识,则按照各方一致的意愿明确车辆所有权的归属。
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参酌机动车对于当事人的实际作用以及重要性等因素,裁定机动车的归属,并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折价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